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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含核电全重)关于做好2026年教职工 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21:10  黄浩斐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部门)和绩效考核团队: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6〕17号)、《关于开展2026年教职工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上大人发〔2026〕18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含核电)202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工作的实施流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一)2026年7月6日——7月12日,各系(中心、部门)和团队负责人通知所有应考核的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年度考核V2.0”,填写年度考核表,要在“德、能、勤、绩、廉”中“德”的部分充分体现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自评,提交学院(部门)审核;

(二)2026年7月13日——7月19日,各系(中心、部门)和团队负责人组织对教职工进行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年度考核意见,评定考核档次;

(三)2026年7月20日——7月26日,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档次;

(四)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学院公示考核优秀名单;

(五)2026年8月1日——8月24日,教职工本人系统确认年度考核结果;

(六)2026年8月25日——8月31日,学院汇总材料,向学校上报考核结果。

注意事项:

(1)教职工最近两个考核年度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均低于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的60%,本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教职工本考核年度实际完成教学科研业绩低于学校规定的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的10%,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不合格。

以上两类人员须在7月19日前向系(中心、部门)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须本人签名和部门领导签名),各部门于7月26日前向学院提交该材料(盖部门公章)。

(2)参加学校聘期考核抽查的教职工不再单独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学校聘期考核意见确定。(学校抽查名单将另行通知。)

二、聘期考核、续聘和岗位等级晋升

(一)2026年7月6日——7月12日,教职工本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聘期考核”和“岗位晋升聘任”,填写聘期考核表(要在“德、能、勤、绩、廉”中“德”的部分充分体现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和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提交学院(部门)审核评价;

(二)2026年7月13日——7月19日,各系(中心、部门)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聘期内岗位职责、任务目标以及个人履职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期综合考评,采用述职、答辩等形式,形成聘期考核初步意见和岗位等级晋升推荐人选,报学院审批;

(三)2026年7月20日——7月26日,学院汇总材料,聘用领导小组审核考核结果,统一报学校审批;

(四)2026年7月27日——7月31日,学校对学院(部门)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抽取受聘人员参加学校层面的考核,形成聘期考核意见;根据《上海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在学校设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综合考虑被推荐人聘期内履职情况,审核确定岗位等级晋升人员;

(五)2026年8月1日——8月31日,教职工本人网上确认聘期考核最终结果;学校审核后,系统生成新一轮上海大学人事聘用合同;学院(部门)打印新的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签字,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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